注意!已有货代被罚!即日起,海事处开始抽查集装箱VGM申报

分类:海运新闻 来源:维运网 时间:2020/06/18

VGM,这个准备在7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规,给本来就不平静的航运业又找了点“麻烦”。


目前看来这个新规似乎没怎么影响到大家日常的海运出口操作。前段时间有业内人士在群里反馈因为柜子超重而被罚的事。相对于多个营收项目,被罚应该更可怕,船公司和我们一样都怕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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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所谓的政策“宽松期”或者“灵活期”的结束,根据国际海事组织以及各大船公司对于VGM的“先松再紧,先有再准”的策略,目前看来VGM将有趋紧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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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交或者晚提交VGM的风险来自于各大港口与船公司上“NO VGM NO LOAD”的统一规定,以及由于递交延误,重量误差超标和更改产生的高额罚金。


从6月1日起,不少船公司都开始征收超重费。


6月1日起,CMA欧洲OWS,超过18TONS及以上(不含箱重)收取USD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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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地西&北非更新OVW费用小箱货重超20TONS(含20TONS)收取USD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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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在6月份欧洲更新OVW费用,小箱货重超20TONS(含20TONS) 收取USD100。


马士基则针对出口的货物中发生VGM错报瞒报的集装箱,收取USD300的“箱重错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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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集装箱作业和运输安全,已有码头海事处开始启动集装箱重量验证抽查。


6月1日烟台芝罘海事处第一时间启动集装箱重量验证情况检查活动,执法人员在码头首先对载货集装箱的重量验证信息进行了详细检查。

通过询问发现有个别船员对新规则了解不够、流程不够规范,执法人员要求其抓紧整改,发现托运人提供的重量与实际重量不符的情况及时通知海事管理机构,待满足要求后方可开航


新规的具体内容可以参照之前发布的:VGM新规实施!交通运输部:集装箱超重不得装船、违者罚款或将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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