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运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通知

APL:船证签发及提单换签重要通知2019/11/20

自2019年12月1日起,我司将对上海出口货物船证签发及提单换签 的费用确认和结算流程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注意!印度海运货物舱单和转运规则的更新2019/11/19

印度中央间接税和关税委员会及海关对所有抵达印度的挂靠船只的货物和从印度出发船只的货物提交海运货物舱单的规定进行了一些修改。 ​该规则原定的生效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1 日;但根据最近的第 78/2019 号海关通知, 该规则将于 2020 年 2 月 16 日生效。

预警!受大风影响近日华东华北等多地区船舶靠港受影响,或面临船期延误2019/11/19

因近期东北、华北、山东和华东区域受大风影响,挂靠上述区域港口的船舶将受到影响。船公司已发布通知:

2019年12月1日起,CMA征收集装箱迟延进港罚金2019/11/15

自2019年12月1日起,我司将对晚于码头规定的截港时间送集装箱进起运港/起运地的客户收取集装箱迟延进港罚金每个集装箱人民币300元。

注意!拉美国家及港口对进口货物单证的最新要求,外贸货代企业请留意!2019/11/14

近期有货物计划出口拉美地区的货主货代朋友们多留意了。这里为大家收集汇总了拉美国家及港口对进口货物单证的一些最新要求,整理如下分享给大家,大家相互转告。

出口舱单需开船前24小时发送!影响海关监管的,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2019/11/12

出口舱单需开船前24小时发送!影响海关监管的,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

提醒!该港口陷入严重拥堵!船公司加收港口拥挤费!2019/11/11

由于,近日该港口拥挤加速,港口操作难度加大。为维持运营质量,船公司MSC将对出口至Poti的货物征收港口拥挤费(CGS - Congestion Surcharge)如下:

海关总署:调整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2019/11/07

根据海关总署2019年第144号公告,我署变更了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货物舱单电子报文格式,主要包括“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理货报告”“运抵报告”“出口落装改配申请”“分拨申请”“分流申请”等报文格式

近期原产地证退单热点问题解决方法2019/11/06

从11月1日开始,大家有没有发现?申报的进口报关单有原产地证的被退单,退单原因:与原产地证书相关内容的报关单填制不规范或原产地证书有误(报关单对应商品原产国代码与证书原产国代码不一致)。

重磅!“锂电池UN38.3试验概要”新规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2019/10/31

近日,我国民航总局对2020年1月1日开始的锂电池空运需要的UN38.3试验概要提出规范要求。

最新资讯
热门资讯

闽公网安备 350206020027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