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发布“关于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公告”!

分类:行业通知 来源: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 时间:2018/11/01

今年以来,由于油价、以及各种其他费用的不断上涨。近期宁波、上海等地的车队已经率先纷纷上涨了拖车运费。普遍上调幅度10%。同时,11月起,各大船公司开始征收低硫燃油附加费(LSS)

昨日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也发布了“关于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公告 ”。根据近期国内燃油价格变动情况,综合考虑货源和调价对货主造成的成本压力等因素。经研究制定燃油附加费参考价。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收取燃油附加费的公告

自《厦门口岸集装箱卡车运费参考价及服务规范》(以下简称“参考价规范”)发布执行以来,燃油价格持续大幅度上调,根据“参考价规范”规定和近期国内燃油价格变动情况,综合考虑货源和调价对货主造成的成本压力等因素。经研究制定燃油附加费参考价。具体如下:


 一、征收标准

1. 运距1——100公里 加收100元/自然箱燃油附加费。

2. 运距101——200公里 加收150元/自然箱燃油附加费。

3. 运距201公里以上参照上述标准与货主协商定价。

二、燃油附加费与运费一并收取,开具运费发票。

三、燃油附加费征收自2018年11月5日起执行。

四、请各会员企业做好与货主(货代)的沟通和交流工作,保证服务质量,杜绝恶意涨价。


如有疑问,请拨打集装箱运输协会服务热线咨询(0592-6029582)。


厦门市集装箱运输协会

2018年10月31日


无利不成行,大道至简!为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运费上调符合市场导向,还请相关各方需互相谅解与支持!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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